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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前通报 湖北整治这项腐败 多人已被处理
荆州洪湖:党纪政务处分3人
“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甘某高价对外售卖本村公益性公墓,现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不久前,洪湖市滨湖街道新旗村会议室内,街道纪工委书记公开宣读了甘某的处分决定。
殡葬领域专项整治开展以来,该市纪委监委联合各职能部门通过清查问题、自查自纠、执纪问责、建章立制等一系列“组合拳”,全面查找殡葬领域管理服务漏洞,靶向纠治殡葬服务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据统计,该市群众殡葬支出平均减少2700元,共639户家庭享受惠民殡葬减免政策,减免金额83.87万。
“深化殡葬服务领域突出问题线索征集公告怎么没张贴在显目的地方?”“村级公墓价格有没有经过村民代表大会?”……以“室组地”联动监督为抓手,联合检查组采取走访谈话、查看台账、实地抽查等方式开展了27次诸如此类的监督检查。
截至目前,在全市1处经营性公墓、3所殡仪馆、103处殡葬安放设施发现问题18个,去年已全部整改到位,全市组织处理4人,诫勉谈话3人,党纪政务处分3人。
根据专项监督检查结果显示,该市殡葬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主要集中在农村公益性公墓对外销售、农村公益性公墓未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和财务管理不规范等方面。为巩固减轻群众治丧负担成效,联合检查组深挖细查殡葬服务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廉政风险和监管漏洞,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完善《洪湖市城乡公益性安葬设施管理办法》《关于规范洪湖市殡葬服务收费项目的通知》等23项制度,持续提高殡葬服务管理和惠民政策落实水平,促进殡葬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2024年以来,湖北多地深化殡葬领域专项整治,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多人。
荆州江陵:追责问责44人
“现在公墓价格都已经向老百姓公开公示了,明码标价,照价开票,不存在乱收费问题了。”日前,家住熊河镇中南村的村民代立对下乡回访的派出第三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说。
殡葬关乎所有人的“身后事”,是与民生息息相关的人生大事。近年来, 江陵县纪委监委深入开展殡葬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殡葬综合改革试点监督工作, 打好深入查、精准改、长效治“组合拳”, 坚决守牢民生保障“最后一站”。
2023年8月,江陵县殡葬综合改革工作经验被民政部确定为平原地貌殡葬服务“江陵样板”,并推广全国。
为推动专项治理走深走实,该县纪委监委建立“室组镇村巡”联动监督模式,组建6个监督办案协作区,聚焦“殡仪馆设置明显不合理收费项目”“殡仪馆变相捆绑或强制提供服务”等7项整治重点,对全县殡葬场所全覆盖开展明察暗访。通过线索起底、自查自纠、交办线索、挂牌督办等,靶向纠治殡葬服务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针对发现的丧葬品价格虚高、经营管理‘两张皮’等27个问题,我们督促职能部门紧盯‘人、责、地、价’等关键要素,限期整改到位;针对发现的违规收取公益性公墓费用、坐收坐支殡葬用品租赁费等腐败和作风问题26个,我们坚决严查重处。”派出第三纪检监察组组长王先兵介绍,截至2024年3月,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23个,追责问责44人,追缴资金132万元。
查处不是最终目的,关键在于推动整改。“前期曝光的一个进价358元的骨灰盒卖到966元,进销差率高达200%以上。通过严控价格,实现差率管理,进销差率骨灰盒最高为35%,保障了群众的利益。”县殡仪馆馆长黄平介绍。
针对经营管理、人事薪资、资产资金等突出问题,县纪委监委强化与县审计、巡察、民政等部门协作联动,抽调专业人员组建专项监督审计小组,全过程、嵌入式、常态化开展跟进监督、提级监督与专项审计,针对人员冗杂、收支账目不清、殡葬服务外包等问题下发督办函5份,督促建章立制20个。
荆州:党纪政务处分15人
日前,荆州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对殡葬领域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回访时,在殡仪馆办丧的荆州区马山镇蔡桥村张先生满意地说。
自殡葬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该市累计免除惠民殡葬和补贴生态安葬费用1600万元,惠及群众1.7万余人,违规殡葬中介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得到有效纠治。
荆州市纪委监委紧盯殡葬服务领域突出问题,除省纪委监委确定的殡仪馆不合理收费、随意拆分项目、丧葬品价格虚高等6个治理重点外,还结合本市实际、室组联动自选重点,将社会殡葬中介服务违规经营等其他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纳入监督范围,督促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协同推进,组成联合监督检查组对全市7家殡仪服务机构,817个城乡公益性公墓全面摸排,对自查发现的违规搭售丧葬用品、丧葬用品价格虚高、违规用地建设超规格墓位等方面179个问题逐一建立台账,175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宜昌兴山: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1人次
兴山县纪委监委坚持协同发力、联动整治,紧盯殡葬服务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在起底历年案件及问题线索、分析研判民生领域实际问题的基础上,梳理殡仪馆设置明显不合理收费项目、变相捆绑或强制提供服务等6个方面问题清单,制发《兴山县深化殡葬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构建“1+3”责任体系,建立联动监督、联席调度工作机制,以“督办函+监督专报”为抓手,协同联动纠治殡葬服务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切实解决群众揪心事、烦心事,保障殡葬领域改革深入推进。
“各乡镇公益性公墓、村(社区)集中安葬点管理粗放、问题较多。”工作专班采取“边查处、边整改、边治理”的方式,对37项个性问题现场反馈并督促整改,对5项共性问题制定整改清单,推动治理举措落地。截至目前,已编制完成兴山县殡仪服务配套设施项目规划,完成6个乡镇殡仪服务站、7个城乡公益性公墓、67个村集中安葬点选址,并对全县“三沿五区”范围内的散葬坟墓进行整治。
专项整治开展以来,该县纪委监委聚焦殡葬收费、工作人员作风、第三方服务等重点问题,深挖“病灶”、靶向攻坚,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1人次,对县殡葬管理所原负责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2023年
湖北省开展了
殡葬服务领域专项治理工作
专项治理工作聚焦6个方面重点内容:殡仪馆设置明显不合理收费项目;殡仪馆随意拆分项目,变相捆绑或强制提供服务;殡仪馆骨灰盒等丧葬用品价格虚高,财务管理不规范;殡仪馆工作人员索要、收受逝者家属财物;《湖北省定价目录》实施以来(2021年3月),乡镇和农村公益性公墓向非本地村(居)民(不含原户籍在该地的)提供安葬服务并收费;乡镇和农村公益性公墓未严格执行价格政策,财务管理不规范。
事关“清明”,发现这些行为请举报!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关于规范全省清明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通告》
一、各经营主体及相关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湖北省价格条例》《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加强价格自律,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依法诚信经营。
二、各殡葬服务单位要做好收费公示,要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殡葬服务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计费单位、收费依据、减免政策、服务流程、服务规范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三、各餐饮、住宿经营主体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价格及服务内容,履行价格承诺,严禁收取未标明的费用。如提供服务时带有价格附加条件的,必须明确标示告知消费者相关条件,不得采取模糊标价、虚假标价等手段诱骗、欺诈消费者,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停车服务收费主体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收费公示牌应设置在停车场所及缴费地点等显著位置,标明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计费方式、价格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严禁超标准收费或变相多收费。
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履行价格监管职责,密切关注清明期间相关服务收费投诉举报及舆情反映,加大殡葬服务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对扰乱殡葬服务价格秩序、损害群众利益或造成不良影响的价格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的违法案件予以公开曝光。
广大群众若发现相关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3月26日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极目新闻、湖北发布、“湖北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
(注:图片及素材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电话:027-85721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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