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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春兴:主观主义的基本意义

黄春兴 风灵 2018-12-26


黄春兴 2017/09/22


今天Bruce Caldwell来院演讲,讲题是关于哈耶克的一生经历,时间刚好排在我的课(奥地利学派经济理论)的后半段。我干脆叫学生去听他的演讲,自己也可省下以后讲哈耶克的时间。很巧,今天是这学期的第一堂课,又只剩一半时间,就和学生讨论主观主义的基本意义,从财货的定义去想象奥派理论可能铺陈出来的自由经济体系。


如果要避免“奥地利经济学”被误以为是研究“奥地利”这个国家的经济情势,可以完整地称之“奥地利学派经济理论”,但这并未点出该学派的特征。更好的作法是称之“主观主义经济学”,就能像“南拳北腿”一样鲜明地点出该学派的风格。但是,何谓主观主义?或更简单地问:何谓主观?这节暂不深入探讨,仅借着“财货”(goods)这一个简单的概念来理解主观主义的基本意义。


相对于主观的词汇,不就是客观?那么,一般的经济学不就都是客观主义经济学?既然是客观主义,顾名思义,财货不就是那些客观地被摆放在超级市场货物架上的东西?当然,这些东西都必须具缺稀性,否则就不能称之财货。这是教科书上常见的说明,但那也仅止于此。


那么,主观主义经济学是如何讨论“财货”的?该学派的创始人门格尔把财货当作开山大作《经济学原理》的第一个概念,好像在说:“小子们,没弄清这概念就别想踏入本门?”如果弄懂呢?就一套严谨的逻辑体系言,弄懂第一个概念往往就能理解半套理论了。


好吧,我们来看看门格尔怎么说?他说:对某个人来说,一个东西若要成为财货,就必须具备以下四项条件。第一,他存在某些需求。第二,该东西具有某性质,而这性质是可以用来满足他的需求。第三,他知道“这性质可以用来满足他的需求”这知识。第四,他对于该东西的控制权力足够让他利用这东西及其性质去满足他的需求。


门格尔把一个简单的财货说得好复杂,不是吗?但想想,也真有道理。一个人若没有需求,或称欲望,就什么都不想要。若如此,那还有财货存在的余地?个人若有了需求,自然要先知道自己要的是甚么,然后才会去寻找可以满足自己需求的东西。找到了,总要再问问自己是否有足够的能力去取得它?我们不能总是空想着月亮上的玉桂或邻居院子里的大萝卜。


再想想,门格尔所说的也只是常识,有谁不知呢?不过,他说得倒是非常清楚。他指出一个东西要成为某人的财货,就存在着四项值得我们探讨的内容:一项是该东西的客观性质,另三项是该个人主观的需求意志、因果知识、和获取能力。举例说,当我受困于于荒岛时,椰树上的椰果对我而言并非财货,除非我渴得要死、知道椰子汁可以止渴,也有爬上树梢摘下椰果的能力。


获得了财货,就能带来效用或满足。如果财货愈多,一般而言,满足也就愈大。经济学家一向就不否认个人的经济行为在于追求更大的满足。那么,根据上述的财货四项条件,个人的经济行为就可以分解为:(一) 新的需求的出现、(二) 认识能够满足新需求的财货性质及其财货、(三) 将可选择的各种财货加以排序、(四) 选择并拥有排序较前的财货。


当门格尔写这儿时,突然自问:新的需求难道不会不断出现吗?我对自己的需求和对东西性质的知识难道不会不断增加吗?如果这些都是确定的,我的满足又岂能受到现有条件的限制?即使东西的性质是固定的,个人的满足还是可以不断提升,关键就在那三项主观因素:需求意志、因果知识、获取能力。


亚当斯密说分工是当代幸福之源。他没错,只是稍狭隘了。只要个人的需求意志不受到打压,只要追寻因果知识的自由不受限制,只要我们获取财货的能力受到保障,个人可以实现的幸福会远高过亚当斯密所给的允诺。


就这样,门格尔清楚地写出主观主义下的财货概念。然后,他相信读者已能展望过半的经济理论和政治经济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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