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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围殴女人案9人全部落网!抓捕画面流出

话说佛山
2024-09-01


6月11日下午,据唐山警方通报,烧烤店打人案件最后一名外省籍涉案人员在江苏已被抓获,九名涉案人员已全部归案。


目前,受伤女子伤情稳定。


此前报道已抓获多人了。

据现代快报报道,6 月 11 日下午1点左右,唐山打人事件最后1名嫌疑人沈某俊在江苏盐城落网。

记者了解到,这4名嫌疑人10日晚在山东东营出现时,就落入警方视线。嫌疑人继续驾车逃往江苏方向,江苏警方立即布控。11日凌晨,嫌疑车辆进入盐城九龙口服务区,发现有警方布控,嫌疑人悄悄把车停到加油站旁,弃车逃走。警方发现车辆后,里面有2部手机和少量衣服。警方立即在周边展开搜捕。

△嫌疑人逃走时遗弃的车辆

至当天5点半左右,2人落网,6点多,第三人落网。当地调集数百名增援警力在九龙口服务区附近进行搜捕,同时也发动村民,有发现陌生人立即报警。当天下午1点左右,最后一名嫌疑人在盐城九龙口镇落网。






群殴事件嫌疑人中至少1人有前科

唐山涉黑涉恶举报中心回应



据南方都市报消息,今天上午,针对“多名男子群殴女子”一事,唐山市涉黑涉恶举报中心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目前公安机关已抓获8名涉案施暴者,至少1人有前科劣迹。目前两级政法机关已集中力量办案,彻底查实查清相关人员前科。唐山市正进行常态化扫黑除恶,“一露头就打狠打掉它”。



此时,腾出手来的绿衣男子转身抓住身后白衣女生的头发,朝她脸上又挥一拳。

女店主上前阻拦,未果。

黑色T恤和白衣男子,合力把白衣女生拖出了店外。 

暴力升级。


不是普通的殴打,而是抡起椅子砸头,拖着头发往死里踢。

一群壮汉团团围住女孩踩踏……

一段4分钟的视频,完整记录下了“唐山打人”事件的全过程,其残忍、暴戾,让观看者感到震惊与愤怒。


另据唐山市委机关报《唐山劳动日报》报道,6月10日晚,唐山市委书记、市疫情防控工作总指挥部总指挥武卫东主持召开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总指挥部会议暨重点工作调度会议。会议强调,对烧烤店发生的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恶劣事件,要从严从快依法严惩, 同时要举一反三在全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回头看”。

其中一入院伤者,另两名女性伤势较轻,未住院治疗,当地妇联已介入。


来源:@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中国青年报(ID:zqbcyol )、现代快报、南方都市报等


唐山烧烤店打人案四问:能否顶格处理?是否为恶势力?

河北唐山烧烤店打人案件引发社会关注。相关视频显示,一家烧烤店内,一名男子靠近几名女子的餐桌,并触摸一名女子背部,女子躲开后,男子对该名女子进行掌掴。随后有多名男子参与殴打,一名女子被拽到店外街道上,遭到多名男子持续踢打。唐山警方6月10日晚发布消息称,涉案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


案件发生后,大量网友对打人者表达了强烈的愤慨,怀疑其为黑恶势力,纷纷表示应依法严厉惩处。


那么,打人者是否涉嫌犯罪,可能触犯何种罪名?如果追究刑事责任,又会怎么量刑?带着这些问题,《法治日报》采访了多位刑事领域的专家。


一:涉嫌哪种罪名?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彭新林说,此案中,男子疑似搭讪不成纠集其同伙殴打女子的行为已涉嫌寻衅滋事犯罪。男子酒后搭讪不成恣意挑衅,随意殴打被害人及其同伴,在公共场所抓住被害人的头发,从室内拖拽到室外,多人参与暴力殴打,有的还采取啤酒瓶袭击,对被害人身体健康造成伤害,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从视频显示的情况来看,至少对两名以上的被害人进行了殴打,这种行为应该属于情节恶劣的寻衅滋事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对此,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张吉喜表示,光从视频中看,事件发生在公共场合,殴打对象不限于跟他产生冲突的白衣女子,这种随意殴打他人的行为,情节恶劣的,构成寻衅滋事罪。


同时,彭新林指出,对被害人的伤势进行鉴定后,如果被害人及其同伴属于轻伤,以寻衅滋事罪进行处罚;如果被害人及其同伴的伤情程度经鉴定达到重伤害以上,按照刑法,同时符合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等罪行的构成要件,要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也就是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因为犯故意伤害罪重伤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寻衅滋事罪一般情况下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司法鉴定,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翁小平从实务角度分析称,在实践中,受害者可能并不具备在第一时间去做伤情鉴定的条件,当前第一要务是对受害者进行救治,在这个过程中是否具备鉴定的条件需要因地因时因事而异,且故意伤害中有些伤情鉴定要等受害者身体恢复的差不多了才能够进行鉴定,这个过程时间可能会比较长。


二:能否顶格处理?


至于具体量刑。彭新林认为,这起案件属于涉及到多人参与的共同犯罪,而且是在公共场合,多名男子对被害人进行暴力殴打,有的用啤酒瓶进行袭击,情节非常恶劣,如果最后伤情鉴定为轻伤,可依法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还需要考虑犯罪嫌疑人是否认罪认罚,是否积极进行民事赔偿等,这些情节也有可能会影响量刑,要符合刑法中的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彭新林说。


翁小平说,在寻衅过程中故意殴打他人,如果对受害人造成重伤以上结果的行为人,其行为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的竞合,按照刑法规定是按重罪论处。如果是寻衅滋事罪的话,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但从视频来看,被害人伤势可能比较严重,如果经过鉴定是重伤的话,起刑点有可能是五到七年。至于是否会顶格判罚,还需要看案情最后是怎么认定的,最后由法官来裁定。


“对于恶性社会治安案件,如果涉及黑恶势力的,是要从严从快处理的。”翁小平说。


三:是否为恶势力?


翁小平告诉记者,“恶势力”有较为严格的标准。首先是人数的标准,要符合三人以上较为固定的组织,同时包括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等条件,如果仅仅就这一起案件的话,判定其为恶势力还为时过早。如果公安机关在进一步调查过程中发现这些人还有其他的违法犯罪活动,就有可能构成恶势力。


彭新林说,恶势力有明确的定义,是指经常聚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并且还没有形成黑社会性质的违法犯罪组织才能认定为恶势力。


“所以说,恶势力是有一定的标准的,这需要公安机关在立案侦查的过程中进一步地查证核实,回应社会关切。”彭新林说。


四:受害者如何救济?


翁小平说,因为女性的身体条件和力量条件比男性弱,遇到暴力侵害,女性受害人应想办法尽快逃离现场,或者找到一个能够保护自己的地方,向身边的群众寻求帮助,及时报警。不建议女性以自己单薄的力量去跟歹徒做正面的直接对抗。“互联网时代,相关的监控、视频都比较发达,可以先在保护自己的前提下,再去寻找相关的证据。”


“在案件发生后,作为被害人,需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包括及时进行伤情鉴定,如实向公安机关陈述案件事实。同时,随着诉讼程序的推进,被害人也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要求被告人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从而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彭新林说。来源:法治日报





以下是小李的自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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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在哭,最后偷偷报了警 


那天晚上,我和朋友就坐那四个女生旁边的桌子,我的两个朋友去结账的时候,一个身穿绿衣服的男生就从门口走进来,对一个女孩子进行骚扰,他还摸了女生的腰,对她做出了比较恶心的动作。

我听到女孩同桌的一位女孩子说了他几句,问他“干什么”,说他“有病”。绿衣服男子这时还想继续骚扰,白衣服的女孩子就让他起开,男子这时候给了女生一巴掌。

当时坐在被骚扰的小姐姐对面的黑衣服女孩,第一反应是保护朋友,才会拎起酒瓶打他。然后,烧烤店门口就有一个男人闯进来了,上来就踹了黑衣服的女孩一脚,紧接着他们都一起进来了。很多人对着刚才拿酒瓶的女孩拳打脚踢,甚至还拉了凳子来打。当时我就已经蒙了。

后来绿衣服男子又去殴打他骚扰的小姐姐,女生还被拖出了门外。当时,他们9个人中至少有6个人,参与了这场暴力事件。

监控视频没拍到的是,她们同桌吃饭的四个女孩中有一个长头发的女生跑去路边打电话了。后来被骚扰的女孩从店里被拖出去的时候,长头发的女生看到之后跑过去问他们想干什么,然后穿着绿衣服最先骚扰女生的男子就打了长发女孩,长发女孩突然就躺到台阶上了,应该是磕了一下(台阶),我当时就听到咚的一声。

我看到白衣服女孩头上身上全是血。昨天看视频的时候,我又回想起来,绿衣服在外边打这个女生的时候,还转身回头拿纸擦了一下手上的血。

我朋友当时把我拉出去了,朋友们不想让我惹事,因为我当时也喝了一点酒,我一直在哭,最后还是偷偷报了警。 

报警之后,我朋友就想带我离开,但是我有点放心不下,大概15分钟左右,我朋友带我回来在远处看,看到警察来,确定她们安全,我才离开。

▲报警人小李的报警截图。受访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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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女生面对这件事的时候,

正确的做法到底应该是什么?


其实在互联网上,类似的纠纷不是第一次发生了。但是像这次,这么多男人打女孩子,还打得这么严重,我是第一次看到,更没想到会离我这么近。

后来,烧烤店的监控在网上传播,我又反反复复看了好多遍监控,越看越难以入睡。我想我不是一个人,昨晚可能有很多女生都像我一样睡不着。昨天我看到有女孩发帖,我觉得她说得特别对,她说:“这件事情为什么让我们恐惧,就是因为让我们觉得这个事情有可能会发生在任何一个人的身上。”而我更是目击了现场,这个事情带给我的冲击感是难以想象的。

我是土生土长的唐山人,在这件事发生之前,我一直觉得晚上出去吃饭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了,但是现在我有心理阴影了,我想看过监控的女孩都会和我一样有这样的心理阴影。

一方面,我会庆幸被骚扰的不是我,另一方面,这份幸运却并不让我感到开心,我感觉到的只有后怕和恐惧。

有些网友说,觉得周围的人好冷漠。说实在的,我能理解大家的愤怒,但我更能理解在场人的恐惧。当事情真实发生在你身边的时候,你很难去做出判断,很难知道应该怎么做。

其实我也挺后悔的,我也会问自己,除了报警为什么没有上去帮一下那个女孩?但是我又知道,我上去之后,也只有挨打的份,报警是那时的我唯一能做的事了。

我还看到有网友建议说,如果遇见这样的骚扰者,可以选择先加他好友,然后等到他走开,再拒绝通过。但是我思来想去,又觉得像这种鲁莽的人,这个方法根本也是不可行的。

我想破脑袋,也想不出一个能够让这四个女生不挨打的解决方案。难道要像网友说的,女生受欺负的时候就要唯唯诺诺的,就不能有自保行为吗?被人摸的时候,我们只能顺从吗?

我也想知道,女生面对这件事的时候,正确的做法到底是什么呢?但我又真的想不出答案,是不是我们女孩就都天生地会成为弱的这一方,就天然地要被欺负。

▲监控显示,几名嫌疑人将被害女子拖至店外继续施暴。视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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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上热搜是对这四个女孩最好的帮助


这件事发生到现在,唯一的好事就是这件事上热搜了。我觉得上热搜是对这四个女孩最好的帮助。假如这件事没上热搜,没有网友们的帮助,不可能得到现在这么大的关注。

事情刚开始发酵的时候,我也看到了网上的一些关于施暴者的传闻。我当时真的很担心,怕这个事不了了之。

其实我相信每一个正常人都像我一样,很不愿意看到这些事情发生,但是我们没有办法阻止。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说,我们能做的就是关注。

我昨天还看到有一个评论说,如果热搜降下去,网友还是会忘记的。但其实我觉得他说得不对,至少我会一直记住。

我从昨天到现在,一直在跟进这个新闻,我一直在问自己,如果当时我上手(帮助)的话,会是一种什么情况?我还想,如果当时屋里的人都上手的话,又是一个什么情况?现在我不想了,我能做的就是不要忘记这件事。 

今天早上7点多,我看到朋友发给我的最新通告,又有三名嫌疑人都被逮捕了,我想我终于可以安心睡觉了。 

今天下午5点多,我又接到了派出所给我打来的电话,通知我去做笔录。

如果说之前是网友的关注,让这件事被推进下去,那么现在我相信法律会从网友手中接上接力棒,继续帮助这些女孩,直到正义实现的那一天。 

我在关注着,我们都在关注着。(小李为化名)新京报

视频:唐山一店铺受打人事件牵连,被网友送花圈恐吓,店主气到拆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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