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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联合天津大学法学院开设环境法律能力提升项目培训班

2018-01-27 学术之路


(通讯员 郭金石 摄影 付常辉)为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中国环境法治建设,1月23日,在美国环境法研究所的支持下,由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与天津大学法学院共同开展的公益培训项目——环境法律能力提升项目培训班正式开班。主办方邀请的授课专家包括美国环境法研究所副总裁John Pendergrass,Sive Paget & Riesel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及环境法律师Jeffrey B. Gracer;天津市人大法工委原主任高绍林,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等。

1月23日上午,在天津大学法学院召开了培训开班仪式。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秘书长徐光致辞。他指出,基于全社会共同参与环境保护的背景,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美国环境法研究所与天津大学2018年1月至6月期间共同举办5期环境法律能力提升培训班,培训内容围绕环境立法、环境守法与执法、环境公益诉讼等主题。通过环境法律能力提升培训活动,将使法律工具在环境保护中发挥更好的作用,满足新时期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

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教授致辞。他指出,中华环保基金会委托天津大学法学院开展此次培训活动,充分体现了对天津大学法学院的信任。希望通过此次培训能够推动中国环境法律实践发展,切实提升与我国环境法律工作密切相关的一线工作人员的知识能力和业务水平。

美国环境法研究所副总裁John Pendergrass在讲话中指出,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增长与环境之间的紧张关系也在加剧。这一现象不仅发生在中国,也发生在全球各地。全世界都注视着中国领导人和人民如何应对环境问题。中国领导人在十九大报告和若干重要立法中郑重宣誓了建设生态文明和可持续发展的坚定决心。美国早于中国几十年经历了经济高速增长和环境急剧恶化的同时发生。美国环境法研究所愿意分享美国和其他国家环境公益诉讼领域的经验教训。希望中国能够借鉴美国的经验教训,依据中国特有国情找到解决方案,不要重复各国犯过的错误。相信中国能成功平衡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的关系,也希望中国未来能和其他国家分享宝贵经验、讲好中国故事。

天津大学副校长元英进指出,本次参加培训的学员来自19个省市,是与中国环境公益诉讼工作密切相关的一线工作人员,包括具备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主体资格的民间组织从业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从事环境资源案件审判的法官、检察官,环保行政机关的相关工作人员,重点行业的安全环保管理者,企业法务人员,律师等。来到天津大学学习,即是天津大学的校友,希望各位学员能学习天津大学“实事求是”的精神、“严谨治学”的风格、“爱国奉献”的传统和“矢志创新”的追求,在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的新时期,做出更大贡献。

开班仪式由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事业拓展部主任白香东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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