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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区区3.6元,贵州10岁女孩以死自证清白!

朱步忠 作文与随笔 2023-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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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贵州毕节10小女孩跳楼自杀引起热议。

起因是一个小女孩因购买3.6元的文具被店家质疑没有付钱,随后小女孩受到了老师和同学的不信任,然后为自证清白就跳楼了,而此事的结局让人很意外。

据悉该女孩是单亲家庭,孩子走后单亲母亲承受不住,11月15号拿着女儿的遗照坐在地上绝望痛哭,让人心酸不已。

当地的居民更是情绪激愤:

“你为了3块6角钱逼死了一个孩子,良心何在?”


附近的居民称,照片中这位10岁的小女孩,被这家“莎莎文具店”的老板指责,拿了一件3.6元的文具没有付款,说女孩是小偷。

虽然同行的两位同学出面作证称,当时见老板忙碌抽不开身,女孩将钱放在了柜台上。

但店老板还是在没有事实依据的情况下,还是扣下了女孩的书包以及学习用品。

第二天,将女孩的个人信息配上“重金悬赏、紧急寻人”的字样,挂到了文具店的正门口。

一时间,“女孩是个小偷”的消息,传遍了整个学校。

为了自证清白,小女孩选择了从33楼一跃而下...


11月16日,贵州毕节七星关区政府通报了女孩坠楼身亡事件。

我们当然尊重官方通报,学校老师没有失职,班主任一直在安抚学生并做心理辅导,家长也只是没有及时和孩子进行交流,但最为关键的女孩到底有没有盗窃行为,并未公布。让人感觉孩子只是因为心理脆弱而自杀。

最最重要的一条消息:在派出所的调解下,女孩家属和店老板已达成了和解,女孩家属表示不再提起诉讼,也就是说文具店老板并没有刑事责任。

对这件事我想说两点:

第一,人性的恶毒,远超我们想象。

截至目前,无论是在警方的通报中,还是在网上的任何角落,都没有石锤证明小女孩的偷窃行为。

但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老板娘就主观臆断地认定小女孩是小偷。

这件事老板娘完全以联系家长或者,让能担责的大人来处理这件事。

她却擅自主张地对小女孩动用“私刑”,把一件很小的事情,变成大事,甚至出了人命。

这样的一件事,换一种方式就会换来完全不同的结果。她却偏要选准最狠最恶毒的方法。

老板娘如此重金悬赏败坏孩子名誉宣扬她是小偷的做法,真是歹毒啊!

她铺天盖地的对一个10岁的孩子进行曝光式的人身攻击、人格侮辱,甚至闹得全校皆知,简直让小女孩在生活圈社死。

因为3.6元钱,要了一个女孩的命。

我想问问这个老板,你有没有孩子?你的良心不会痛吗?你是一个成年人,你说话做事难道都不经过大脑吗?

退一万步,就算小女孩真的拿了3块6的文具,也不必要如此得理不饶人,又何以至于把事情闹到如此地步?

这种事换到成年人身上都未必承受的住,别看仅仅是一件小事。

被人冤枉的滋味实在是太难受了,更何况是一个10岁的小女孩。

根据警方的通报,女孩家属和店老板选择了和解,很显然,她躲过了法律的惩罚。但我相信她一定会被千夫所指;如果她还有良心的话,一生都将受到良心的谴责。

人性的恶毒与扭曲,远远超乎我们的想象。


第二,轻易地和解,也是一种罪恶

小女孩选择用生命捍卫自己尊严的那一刻,也许是她脑海中闪过所有能够自证清白的唯一办法,而不仅仅因为心理脆弱。

被冤枉被同学孤立,无奈在绝望中自证清白,也许这是她对这个做世界最后的抗争。

本希望孩子的父母、社会和公安机关能够给孩子讨回公道,结果传来所谓和解的消息。

虽说谅解别人的过错是我们的传统美德,但我觉得有时候、有的事情,不能过于轻易谅解,该较真的时候就是要较真,否则的话,其实这也是一种隐性的恶。

如果我们轻易就原谅了他们,他们真的能深刻认识到问题的根源吗?

我看未必,不叫他们受到一定的惩戒,他们未必能够真正认识到错误,反而可能成为一种纵容,导致他们在今后可能会犯更大的错,其实也是等于变相地害了他们。

那就是逼死你又如何?不就和解嘛,不就赔钱嘛,什么良心的谴责就是笑话,如果老板娘有良心还会逼死孩子嘛?

再说店主这种人真的有良心吗?真的会受到谴责吗?她也许心里会想没偷你跳什么楼?强盗也是有自己一套逻辑的啊。

可能我们觉得一条人命很重要,但是也许在孩子家长和店主眼里,一个孩子的命不值一提,也许是赔偿点钱或者什么的就“和解”了,这都是个什么荒诞的世界?

只有死,才能自证清白?但她都死了,也没人还她一个清白!

最后,我想说,和解,才是对女孩最大的侮辱吧。原本想自证清白,却没想家人竟为钱财而选择和解,呜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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