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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少华:一场心灵与身体的双重高强度考验 | “大数据与法律检索”暑期学校学习心得

曹少华 法律检索 2024年09月11日 20:37

  本期心得分享学员:

曹少华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生


学员心得


正式行文前,要感谢北大法宝提供的广阔平台、黄文旭老师远在国外的授课与关注、王丹老师的精心筹备,还有班委同学以及许多志愿者同学的辛勤付出,暑期学校的顺利举办离不开他们每一个人的支持与付出。

今年的暑期学校已经是在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连续举办的第三届,作为学院今年的毕业生,之前两届因为学业安排等原因未能参加这一“院门口”的活动一直是我的一大遗憾,因此无比庆幸能在这个毕业后的暑假得以如愿,在7月酷暑的长沙拥抱一段不一样的旅程,为自己麓山脚下的学习生活续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参加暑期学校严格意义上是我带着犹豫做出的决定,这种犹豫相当一部分来源于招生简章中“学习任务重、作业多、考核严”的表述——因为我向来是“能拖就拖”的ddl选手,而从亲身体验情况来看,简章中这一表述显然没有任何夸大成分。暑期学校划分为“领航、强基、知新、力行、修远”五个阶段,根据内容性质、占比情况,活动安排可以主要分为三类:一是主题授课,整体围绕“大数据与法律检索”这一主题但又不完全局限于其,授课师资既有左卫民老师等学术大咖,也有业界实务专家;二是主题实践,包括但不限于类案识别模拟辩论、类案识别优秀裁判文书评选、AI法律智能体设计等;三是实证论文撰写,每一组同学需要选定合适主题,结合暑期学校中所学知识与技能完成一篇实证论文并进行汇报。日常授课之外,大家需要完成接踵而至的展示或考核任务——毋庸置疑,参加暑期学校是一场心灵与身体的双重高强度考验。

“理论与实践相融合”与“输入与输出相兼顾”二者是暑期学校的特色与核心所在,这类看似“泛滥而空洞”的表述,却能在暑期学校中切实体会到具体内涵所在。严格意义上,暑期学校的活动设计摆脱了单纯提供一个平台从而简单依赖学生自身意愿去进行学习的局限(此时学习效果相当程度依赖于学员自身积极性),相反,通过考核制度等配套制度的设计,暑期学校能在相当程度确保每一个同学都能真正参与到相关活动中去,运用所学并检验所学,在这样一个环境中,大家得以与众多杰出的老师与优秀的同龄人进行深入交流,也拥有更多的机会去展示自我、审视自我、完善自我,这种适当外在制度的约束对于缺乏内驱力的我而言无疑是极为可贵的。而除了纯粹知识与技能层面的学习之外,大家也将在系列活动中学会如何更合理地表达交流、更准确地自我定位以及更高效地参与团队协作。

回到暑期学校的主题即“大数据与法律检索”,参加此次暑期学校之前,自身对于“大数据”“法律检索”以及相关概念(法律AI等)的认知是相当狭隘的——“大数据”似乎是个宏观词汇而与自身相距甚远,“法律检索”等也只是对相关平台或工具如何加以运用的单纯方法论问题。但十余天的学习却得以在相当程度打破了上述认知,进而使我得以初窥大数据时代对法学学科所带来的挑战,这种挑战贯穿于学术领域与实务领域。在学术领域,研究对象层面出现了以数据为主体研究对象的数字法学这一新兴独立学科,传统部门法中也出现了新的研究主题(方向),如行政法中的数字政府建设、民法中的隐私权保护、经济法中的数据不正当竞争行为等,而在研究方法上,裁判文书等海量数据的存在也推动了实证研究方法在法学学科中的运用,促进了社科法学与规范法学二者的交流碰撞。在实务领域,智慧法院、智能法律检索平台层出不穷,从法官到律师等群体都不同程度面临着法律人工智能带来的挑战,人工智能是否会取代法官审判与律师办案?大数据时代法律人的独特价值是什么?一系列问题无不引人深思。

暑期学校的学习在相当程度上使我接触到了一个宏大而几乎完全不为当前自己所掌握的情境,得以认识到当前自身能力的提升与社会发展变革速度之差距——专业领域中的体现就是自身学术素养与实务能力的平庸。很难说凭借自身匮乏的领悟力在这半个月中学到了多少知识或提升了多少能力,但它至少给予我警醒——要学会打破自身舒适圈、正视那些似乎令人不安的变动并勇敢迈出尝试的步伐。在这样一个日新月异、充满不确定性的时代,明确自己未来做什么、会成为什么样的人对我(或许也是许多人)目前而言是难以回答的问题,但我想,趁着年轻多尝试、多学习,面向充满不确定性的未来把握好可以确定的现在,让时间给出部分答案,或许不妨是一个可行的选择。



投稿|曹少华

编辑|扈娅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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