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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山东省公安厅召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涉案资金集中返还仪式暨新闻发布会 2018年破案万余起挽回损失近28亿

省公安厅宣传处 山东公安 2021-01-15

1月17日,山东省公安厅会同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保监局召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涉案资金集中返还仪式暨新闻发布会,省公安厅一级巡视员槐国栋、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副行级领导刘明、山东银保监局党委委员鲁青出席发布会并通报有关情况,省公安厅刑侦局局长李民通报今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破获的一批典型案例,省公安厅刑侦局副局长、省反诈骗中心负责人靖涛发布预警提示信息。省公安厅宣传处处长李新宇主持新闻发布会。


在发布会上,来自各市的群众代表及公安局刑侦支队、反诈中心负责同志领取本地案件返还资金5880万元。2018年,全省公安机关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231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000余名,为群众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7.66亿元。


全省公安机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优势,坚持“防范、反制、研判、打击、治理”五位一体、整体推进,打击治理能力和水平实现新提升,实现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数量明显上升、破案数量明显上升、发案数明显下降、人民群众财产损失明显下降的“两升两降”任务目标


“2+N”合成作战

首次实现对境外诈骗团伙全链条打击


全省公安机关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一盘棋”,建立了反诈研判专业队、基层办案单位及相关警种、省反诈中心进驻单位参加的“2+N”合成作战机制,以全国严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为载体,紧盯跨省系列团伙犯罪案件,不间断发起集群战役,实现精准化、规模化、一体化打击。


省公安厅组织德州市公安机关在越南摧毁一个特大网络购物诈骗窝点,带破全国案件300余起。指挥烟台市公安局破获冒充公检法诈骗系列案,在广西南宁机场抓获犯罪嫌疑人13名,冻结涉案资金2800余万元,首次实现对境外冒充公检法诈骗团伙的全链条打击。


技术反制能力明显提高

成功阻止受骗转款群众14万人


省公安厅统筹推进反诈骗中心信息化建设,依托大数据云建设,坚持融合共享、联通应用的思路,打破信息壁垒,全天候、零距离支撑一线实战。拓展预警线索资源,搭建省级预警短信平台,完善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联动处置机制,提前获知疑似受害人信息,组织力量电话提醒或出警劝阻,防止群众受骗。


2018年,省反诈中心向各地推送预警指令14.74万条,出动民警7.1万余人次,成功阻止受骗转款群众14.43万人;阻断拦截诈骗电话988.9万条,关停省内诈骗电话5.2万个,拦截诈骗短信562万条。全省全部实现“三方通话”,民警接到报警第一时间,即可开展止付冻结工作;通过自主研发的山东公安反诈骗专业系统,对涉案银行卡实现“秒级”紧急锁卡。2018年,止付金额14.77亿元,同比上升245%;冻结金额16.36亿元,同比上升186%。


防范宣传效应明显增强

特殊群体短信提醒专门定制


全省公安机关注重打防结合,不断加大新闻宣传和社会化宣传力度,形成各级多警种部门共同参与的反诈骗宣传工作体系,广泛部署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厂企开展面对面防范宣传。为财务人员、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专门定制短信提醒,警示加强防范谨防上当受骗。


省公安厅积极协调省财政厅、省工商局和省国税局,多批次向全省企业法人、财务人员发送提醒短信,有效遏制冒充公司领导诈骗财务人员案件高发态势。联合省法院、省老龄办等单位举办老年人防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评选活动,发布老年人易遭受的冒充公检法、冒充熟人等诈骗手法及预警提示。会同省教育工委、团省委开展校园“十个一”系列宣传活动,纳入“平安高校”建设范畴,发动全省百万大学生签署防骗倡议书、开设专题教育课、组织“零发案”学院评比等活动,在全省高校连续掀起宣传高潮。同时,运用“山东反诈骗中心”微信公众号平台,定期推送诈骗手法、典型案例及防范提醒,提升受众范围和传播力。



新的一年,全省公安机关将继续坚持哪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哪类犯罪,始终将打击治理的矛头对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整合外部互联网资源和内部各警种资源,重点强化资金、信息查控和精准研判、集中打击能力建设,全力打造资源共享、手段集成、运行高效、服务全局的侦查实战平台,推动诈骗电话防范能力从电信网向互联网延伸覆盖。


强化合成作战,深挖案件线索,开展全链条打击,适时发起集群战役,对重点类型案件统一研判、统一指挥、统一打击。严厉打击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服务的相关黑灰产业,强化犯罪线索交流,优化合成联动机制。强化宣传,搭建省、市、县上下联动,成员单位横向协作的宣传工作平台,提升合力防范效果,提高群众识骗防骗能力。


山东省公安机关通报八起

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典型案例

1.烟台“1.21”冒充医药公司客服系列诈骗案

2018年1月21日,烟台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民警在基础调查中,发现一写字楼内有人以公司名义实施电信诈骗,遂迅速封锁控制并实施抓捕,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43名,进而深挖扩线,接连打掉本地同类窝点2个。经查,该犯罪团伙冒充某医药公司客服以派送礼品需缴纳运费和保险费为由实施诈骗。本案共抓获嫌疑人75名,带破全国案件350余起。

2.菏泽“5.02”虚假交易系列诈骗案

2018年5月2日,菏泽单县居民李某报案称,其在网上下载 “乐购尚品”软件购物被骗67万元。接报后,菏泽市、县两级公安机关立即组织专班先后赴河南、江苏、安徽、江西、浙江、广东、福建等地开展侦查,于5月31日在福建将季某、罗某等114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带破案件26起,涉案金额500余万元。经查,该团伙自2017年9月以来,在福州晋江、台江等地以卖红酒、茶叶为名开设虚假公司,组织大量员工通过非法获取的手机号码信息随机添加受害人微信,并以竞猜中奖返现、商品升级等理由诱使受害人购买红酒、茶叶实施诈骗。已核查全国受骗群众330余名,涉案资金1000余万元。

3.济宁“6.20”投资平台系列诈骗案

2018年6月20日,济宁市公安机关接群众报警称,“易期通”网络平台以炒原油为名实施诈骗。济宁市公安局立即组织高新区分局成立专班,全力开展侦破工作。经过1个多月缜密侦查,在济南市和贵州省六盘水市公安机关配合下,确定涉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和作案窝点。12月4日,济宁市局组织集中抓捕,在济南、东营、菏泽、贵州六盘水、遵义等地抓获犯罪嫌疑人74名,冻结涉案资金4000余万元。经查,该团伙通过微信交友等方式诱使受害人在“易期通”平台投资,操纵后台使受害人亏损进而获利,累计作案100余起,涉案金额5000余万元。

4.枣庄“8.19”网络炒黄金系列诈骗案

2018年8月19日,枣庄市薛城区居民邵某报案称,其在“澳瑞克”平台炒黄金被骗152万元,枣庄市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侦查。9月28日,在浙江宁波某商务大厦抓获犯罪嫌疑人55名,扣押涉案车辆5台、电脑120余台、银行卡80余张。经查,该团伙以低投入、高回报为名引诱受害人投资,通过操控大盘实施诈骗,该案涉及北京、上海、天津、浙江、江苏、广东、河南、湖北等地550余名受害人,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

5. 淄博“9.03”冒充公司领导诈骗案

2018年9月3日,淄博市博山区某公司财务人员王某报警称,其在聊天软件上被人冒充经理诈骗48.6万元。淄博市、区两级公安机关迅速成立专案组,通过研判和调查,锁定犯罪窝点位于广西宾阳县。9月18日,将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当场查缴作案电脑3台,银行卡50余张,手机11部,冻结涉案资金1200万元。

6.德州“10.05”网络购物系列诈骗案

2018年10月5日,德州庆云县吴某网购甲醇被骗6000元。接报后,德州和庆云两级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工作,辗转北京、浙江、云南等地,锁定犯罪窝点位于越南老街省。12月5日,在越南和云南两地警方协助下,一举端掉该诈骗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经查,该团伙自2014年以来通过商业推广假冒网站,以低价销售化工产品为名骗取货款定金、风险保证金,累计作案300余起。

7.泰安“10.26”网络投资系列诈骗案

2018年10月26日,泰安新泰市王某报警称,其在“沪深300”平台投资被诈骗42万元。泰安市公安机关抽调民警100余人,赴深圳、长沙等地开展侦查工作,成功抓获话务员、技术保障人员及洗钱人员共150余人,已核查全国受害群众100余名,涉案资金2000余万元。

8.烟台“11.13”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诈骗案

2018年11月13日,烟台市芝罘区邓某接到冒充北京市检察院的电话,让其将所有资金转入指定账户进行“核查”,受害人先后五次转账被骗237万元。烟台市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省公安厅将此列为督办案件,牵头开展集中研判,锁定犯罪窝点位于马来西亚。于11月27日在广西南宁机场抓获13名犯罪嫌疑人,同时将准备出境潜逃的犯罪头目梁某抓捕归案,冻结涉案资金2700万元。



随着春节临近,诈骗分子利用群众返程回乡、置办年货等时机,精心设计骗局,实施精准诈骗,令人防不胜防。


一是网络刷单诈骗

此类诈骗发案数一直高居首位,特别是寒假来临,很多大学生热衷于在网上寻找兼职,成为诈骗分子重点侵害对象。犯罪嫌疑人通过短信或网络群发信息,以工作简单、赚钱快吸引受害人,他们发送虚假网站购物链接,要求受害人其拍下商品并付款,后返还购物款和小额佣金,尝到甜头的受害人很容易落入陷阱,信以为真。之后犯罪嫌疑人便会以系列任务需要连续刷单、系统故障等理由引诱受害人不断刷单,一步步诈骗钱财。


警方提醒

在此提醒大家:刷单是违法违规行为,不仅会受到查处还会给自己的财产安全带来隐患。请大家不要相信任何刷单工作的广告和推荐,自觉抵制任何形式的刷单行为。想要网络兼职要选择有验证保障的平台,从事合法合规的工作。

二是网络购物诈骗

消费者在正规网站购物,由于有第三方平台的保护,相对比较安全。但诈骗分子常常会以受害人账号异常、系统故障等理由诱使受害人跳出平台,在无保护的环境下直接通过红包或扫码转账。有的诈骗分子会冒充微商在朋友圈、网站发布虚假信息,以低廉的价格为诱饵,骗取受害人信任,继而以先付款后发货、缴纳交易税等借口对受害人实施诈骗。

警方提醒

在此提醒大家:网络交易要选择正规的平台,使用官方聊天软件,在交易过程中不要随意点击对方发来的链接,更不要随意扫描对方发来的二维码。春节期间,很多商家打着“年末促销”的旗号吸引消费者,大家一定要注意甄别,不要轻易相信。

三是网络贷款诈骗

临近年关,很多个人或小型企业资金紧张,诈骗分子建立虚假网站或通过短信、QQ、邮件等方式群发信息,以“低息、无抵押、放款快”等“利好”条件吸引受害人贷款。受害人填写个人信息后,诈骗分子便会冒充银行工作人员,以帮助提高贷款额度、缴纳保证金等理由实施诈骗。

警方提醒

在此提醒大家:办理贷款有着严格的条件和审批的手续,一定要选择有正规资质的贷款机构。同时要牢记以检验还贷能力、做流水等借口在未放款前就要求你转账的一定是诈骗。同时,不要在网络上随意填写个人姓名、手机号、银行卡等个人信息,避免被犯罪分子利用进行诈骗。

四是冒充老板诈骗

这类诈骗数额通常较大,无论是给受害人本人还是当事企业都带来了巨大损失。犯罪嫌疑人在QQ上冒充公司老板把受害财务人员拉入虚假公司内部群,群内所有公司人员均为犯罪团伙其他成员,具有极强的迷惑性。获得受害人信任后,所谓“领导”便做出“业务转账、支付合同金、办理退款”等指示,要求受害人转账汇款。

警方提醒

在此提醒大家:各公司、企业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大额转账汇款前最好经过当面或电话核实程序,老板及员工都要注意安装必要的杀毒防护软件,定期更换密码,防止个人信息泄露。

五是网络交友诈骗

此类诈骗是指犯罪嫌疑人利用QQ、微信等社交类软件或各种征婚交友平台,伪装成美女或者帅哥,添加受害人好友骗取其信任和感情,随后以本人或家人有难、参与爱心活动、 “投资理财”等各种理由骗取钱财。

警方提醒

 在此提醒大家:网络交友诈骗不仅带来财产的损失,还会带来精神上的打击,通过网络交友时,千万不要听信对方的甜言蜜语而放松警惕,在没有全面深入了解对方的情况下,不要轻易给对方汇款、赠送贵重物品或发生经济往来。

六是退款退税诈骗

此类诈骗中,诈骗分子往往能说出受害人姓名、所购商品等详细信息,十分具有迷惑性。他们事先通过非法途径获得大量消费者信息,继而冒充购物网站客服拨打受害人电话,谎称其拍下的货品存在质量问题需要退款。一部分犯罪分子会要求受害人提供银行卡号、密码、验证码等信息,盗刷其资金账户,还有的犯罪分子会以提高信誉才可退款为由要求受害人在支付宝等网贷平台贷款,使受害人蒙受更大的损失。

警方提醒

在此提醒大家:接到退款电话后应通过网络购物平台联系店家,或直接联系网络平台客服。不要添加任何所谓客服人员的微信及QQ号码,不要接受微信、二维码等非正规方式进行的退款程序,不点击任何退款链。

七是虚构色情服务诈骗

诈骗分子通过互联网或其他渠道发布女性性感照片吸引眼球,然后留下提供色情服务的电话或通过QQ、微信等通讯工具主动联系受害人,声称可上门提供色情服务。受害人相信后对方便以需要缴纳押金、健康检查费等理由实施诈骗。

警方提醒

在此提醒大家: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强化自我心理防线,坚决拒绝不良诱惑,一旦上当受骗要及时报警求助。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更加方便、快捷的网络渠道购票,但随之而来的是网络购票类诈骗案件的发生,特别是春运期间,更是此类案件的高发季。下面,再向大家通报几类春节购票时易发诈骗手法。


一是机票改签诈骗

犯罪分子事先通过非法途径获得乘客个人信息及航班信息,利用改号软件伪装身份,冒充航空公司客服向受害人拨打电话或者发送短信,谎称其订购的机票因故障或其它因素被取消,需要办理改签或退票手续,同时承诺向受害人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金。一旦获取受害人信任,犯罪分子便以办理打款手续为由向其索要银行账号、手机号以及短信验证码等进一步实施诈骗。

警方提醒

在此提醒大家:接到航班取消的电话或者短信,要及时与航空公司官方客服联系以确认真伪,切勿拨打短信中未经核实的电话或自己随意上网搜索的非官方电话。购买机票要选择正规网站,注意个人信息保护。同时,不要向任何人透露银行发送的验证码,这是保护您财产安全一道重要的“屏障”。

二是特价车票诈骗

犯罪分子制作虚假的购票网站或购票链接,声称可以买到特价的机票或火车票,以此来骗取受害人的信任,继而要求受害人填写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密码等信息实施诈骗。

警方提醒

在此提醒大家:网络购票要选择官方平台,同时要注意个人信息的保护,不要随意填写个人信息,不要点击陌生链接。

三是冒充熟人购票诈骗

犯罪分子通过QQ或微信等即时通讯工具冒充受害人在国外的家人或朋友,以购票系统故障或资金不足等理由,催促受害人代替自己向其指定的售票人汇款。

警方提醒

在此提醒大家:收到亲朋好友要求汇款的信息,一定要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反复核实,确认真伪。春节期间,遇有国外亲友以购票为由要求你转账汇款的,可直接帮助其去官方网站购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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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鲁公宣

文字 | 刘贵增、马  凯、胡  南

编辑 | 陈万里

审核 | 刘冠伟

投稿邮箱:sdgonganweixin@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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