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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执法权威 捍卫法律尊严 这部规章明日起将正式施行

省公安厅宣传处 山东公安 2021-01-23

一组数字:



改革开放40年以来,全国共有1.3万余名公安民警因公牺牲,2013年至2017年的5年里,全国公安民警因公牺牲2003人,因公负伤或致残2.5万人,其中,2017年牺牲361人,平均年龄43.5岁。


一部规章:



为保障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和民警执法权威,公安部出台《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该规定将于2019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十种情形:



民警在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过程中或者因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遇到以下情形的,公安机关应当积极维护民警执法权威:


(一)受到暴力袭击的;

(二)被车辆冲撞、碾轧、拖拽、剐蹭的;

(三)被聚众哄闹、围堵拦截、冲击、阻碍的;

(四)受到扣押、撕咬、拉扯、推搡等侵害的;

(五)本人及其近亲属受到威胁、恐吓、侮辱、诽谤、骚扰的;

(六)本人及其近亲属受到诬告陷害、打击报复的;

(七)被恶意投诉、炒作的;

(八)本人及其近亲属个人隐私被侵犯的;

(九)被错误追究责任或者受到不公正处分、处理的;

(十)执法权威受到侵犯的其他情形。


也就是说:



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不受妨害、阻碍,民警及其近亲属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因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行为受到威胁、侵犯,民警及其近亲属的人格尊严不因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行为受到侮辱、贬损。


行为人实施侵犯民警执法权威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几个法条:


《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

(二)阻碍人民警察调查取证的;

(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追捕、搜查、救险等任务进入有关住所、场所的;

(四)对执行救人、救险、追捕、警卫等紧急任务的警车故意设置障碍的;

(五)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其他行为的。

以暴力、威胁方法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 :妨害公务罪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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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公安部 泰安公安

编辑 | 戚飞飞 曹超男

审核 | 刘冠伟

投稿邮箱:sdgonganweixin@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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