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依法扫黑除恶】张军:今年起所有涉黑犯罪检察机关一律提前介入;周强:

烟语法明 2020-09-18


最高检:自今年起,所有涉黑犯罪检察机关一律提前介入


自今年起,所有涉黑案件检察机关均可提前介入。1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要求,要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扫黑除恶,依法严惩、标本兼治。 

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决胜之年。张军透露,去年检察机关批捕涉黑涉恶犯罪同比下降19.9%,起诉同比上升60.3%,最高检新挂牌督办40起重大案件,实地指导办理孙小果案、操场埋尸案等案件,起诉保护伞1400余人。 

“这一降一升,反映出大量案件进入起诉阶段。新的案件还在陆续进入起诉环节。”张军直言,今年的任务更艰巨,“要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加快办案进度。省级院可视情调配辖区内检察官集中办案。省级院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统一把关、市级院对所有涉恶案件统一把关制度还要进一步落实,严格依照法定标准认定黑恶犯罪,坚决做到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 

张军表示,最高检已与公安部沟通达成共识,自今年起,所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检察机关一律提前介入。最高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黑恶案件财产处置意见,各地要把办案责任落实。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中,注意深挖涉案违法经济源头和利益链条,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犯罪的经济基础。
 
同时,在扣押、冻结、处置涉案财产中,要特别注意严格区分黑恶财产与合法财产、股东个人财产与企业法人财产,加大监督办案力度。 

如果经过我们审查了,法院判决中财产的定性与起诉的不吻合,且判决没有错误,不该扣的扣了、不该罚的罚了,那就是我们失职。”张军说,要把这个道理严肃地向办案检察官讲清楚!

要把摸排“保护伞”线索作为办案必经环节,持续抓好落实。对已经办结的案件要查漏补缺,尤其对黑恶势力盘踞时间长、经济实力强、社会影响大的案件,要重点深挖。对移送纪委监委后未收到反馈的线索,层报最高检移送给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张军还强调,在“打伞破网”方面,要充分用好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这项职能,“那么多线索堆在这儿,要件件查清查实!最高检、省级院要加强对线索的统一规范管理,有些重大线索可以跨区域组织查办,市县级院查否、了结的问题线索一律报省级院备案审查”。(澎湃新闻)



周强谈扫黑除恶:扭转重打击轻保护、重实体轻程序等观念


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最高法要求坚持疑罪从无,扭转重打击轻保护等观念。

1月18日,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在京举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指出,今年是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的决胜之年,坚决完成好这项任务是刑事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

周强说,要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杜绝人为“拔高”或者“降格”,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要准确把握扫黑除恶阶段性新形势新任务,紧盯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审理,加大“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力度,加强源头治理,突出标本兼治,确保打深打透、除恶务尽,推动实现“长效常治”。要针对涉黑涉恶案件进入起诉审判高峰期的实际情况,瞄准“积案清零”目标,明确工作时间表、倒排工期,加快审判进程,遇到问题困难及时报请党委和党委政法委协调解决,推动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

与此同时,要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周强说,要严格遵循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坚持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确保定罪公正、量刑公正、程序公正。

要充分保障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履职,推进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加强法律援助工作,通过控辩审以及诉讼参与人等各方努力,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要坚持把尊重和保障人权贯穿刑事审判全过程,认真总结范太应案、陶雪案等审判经验,旗帜鲜明支持法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进一步扭转重打击轻保护、重实体轻程序等观念,确保依法惩罚犯罪、保障人权。

在刑事司法理念上,周强要求,要准确适用法律,兼顾国法天理人情,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公正与效率相协调,尊重群众朴素情感和正义观念,以严格公正司法捍卫社会公平正义。

要准确理解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精准适用刑罚,区别对待、轻重有别,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要毫不动摇坚持党和国家的死刑政策,对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坚决依法判处死刑,正确适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制度,防止在社会上产生“花钱买命”“以钱买刑”等误解。(澎湃新闻)


张军:降低审前羁押率 扩大非羁押手段适用势在必行


新京报快讯(记者 王俊)不必要羁押是司法实践中的痼疾,今天(1月18日)最高检检察长张军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表示,要进一步降低逮捕率、审前羁押率,扩大非羁押手段适用势在必行。


此前,不少律师反映,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在法院判决前,以羁押为常态,以取保为特例。但法理上来讲,应当是慎用羁押,以取保为常态的。

张军表示,要进一步降低逮捕率、审前羁押率。能不捕的不捕,能不羁押的不羁押,有效减少社会对立面。

“随着社会的发展尤其是科技的进步,扩大非羁押手段适用完全可行且势在必行。

张军强调,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树立“少捕慎诉”的理念,用更积极的举措去落实,同时通过检察监督,运用检察监督,运用检察智慧,引领执法司法机关和社会接受、认同、支持。

往期文章:解决法官流失严重靠延迟退休?看到了问题却开错了药方


       往期文章: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具体司法实践遇到了什么?


往期文章:法院判决:辩护人的无罪辩护不导致被告人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撤销,更不必然导致量刑建议的提高

       往期文章:香港首席法官2020年法律年度致辞:法官的责任不在跟随民众的意愿——不论是大众还是小众的意愿



     本号法律支持:姜效禹,山东烟台人,从事法院工作十六年,现山东智峰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微信号:sdyt86,立足烟台诚交各界好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