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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媒体报道后终于判离婚了:此前五年4次起诉屡被法院判驳回

烟语法明 2022-04-29



 湖南省衡阳市衡阳县“五年4次起诉离婚被驳”当事人第5次起诉离婚,于4月30日开庭。澎湃新闻从女方律师处获悉,衡阳县人民法院当庭宣判当事人宁顺花与其丈夫陈定华离婚。

        4月30日,宁顺花告诉澎湃新闻,她已乘坐法院的车离开现场。她对此次判决结果感到满意。她说:“法院说,我们二人无共同财产、共同债务,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判处离婚。”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在宁顺花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提起离婚诉讼时,彭先进均担任审判长,均驳回了宁顺花的离婚诉讼请求。

宁顺花第四次提起离婚诉讼请求后,衡阳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5日的判决中称:“只要双方当事人正确对待婚姻家庭问题,冷静妥善处理相互间的矛盾,切实加强沟通,各自反省存在的不足并加以改正,夫妻和好还是有希望的。”衡阳县人民法院法院当时以“为保障家庭稳定和社会和谐,以不离婚更为适宜”为由,驳回了宁顺花的诉讼请求。

2021年3月3日,宁顺花第五次向该院提岀离婚诉讼后,该院当日登记立案,4月26日,宁顺花收到衡阳县法院传票,宁顺花起诉离婚案将于4月30日开庭审理。


宁顺花五次起诉离婚时间线


2016年6月15日,宁顺花与陈定华登记结婚

2016年11月13日,宁顺花与陈定华争吵后离家分居
2016年12月1日,宁顺花第一次向衡阳县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016年12月5日,陈定华因赌博被当地警方行政拘留12日
2016年12月27日,衡阳县法院驳回宁顺花离婚诉请
2017年7月13日,宁顺花第二次向衡阳县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017年7月14日,宁顺花陈定华发生争执。宁顺花被行拘3日;陈定华被行拘5日
2017年11月28日,陈定华逼停宁顺花方律师车辆并砸车,被行政拘留3日。
2017年12月12日,衡阳县法院第二次驳回宁顺花离婚诉请
2018年1月4日,宁顺花不服判决结果,上诉至衡阳市中院
2018年4月2日,宁顺花父亲报警称陈定华上门殴打他,经简易治安纠纷调解处理。
2018年4月10日,宁顺花报警称,陈定华在法院门口抢走宁顺花身份证和手机
2018年4月16日,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宁顺花上诉请求
2018年10月23日,宁顺花第三次向衡阳县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018年10月29日,陈定华因威胁、恐吓宁顺花弟弟被长沙警方行拘5日
2018年11月3日,宁顺花第一次向衡阳县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并被批准
2019年3月26日,衡阳县人民法院驳回宁顺花离婚诉请
2019年11月7日,宁顺花第四次向衡阳县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019年12月20日,宁顺花第二次向衡阳县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被批准
2019年12月18日,宁顺花在法院门口被陈定华拖下车,双方发生争执,致宁顺花面部等多次受伤,陈定华被行拘五日。

       2020年6月28日,宁顺花第三次向衡阳县法院申请人身波保护令被批准
2020年8月5日,衡阳县法院第四次驳回宁顺花离婚诉请
2021年3月21日,宁顺花第五次向衡阳县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021年4月17日,陈定华多次扬言如果离婚就报复杀人,于4月17日被当地警方行政拘留十日
2021年4月30日,宁顺花与陈定华离婚案开庭。(澎湃新闻记者 朱轩 朱莹)


中国新闻周刊:4年7次驳回,那些离不了的婚


湖北陈女士“4年7次诉讼离婚未果”。
 
据了解,陈女士与丈夫胡某系恋爱结婚,2016年12月,在双方领证3个月后,胡某被确诊为心境障碍伴精神病症状、偏执型精神病。婚后,胡某多次怀疑陈女士出轨,并进行监听、跟踪,甚至引发家暴。
 
因不堪忍受丈夫的上述行为,2017年2月至2020年12月,陈女士先后7次向法院起诉离婚。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是否判决离婚,是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唯一标准。在一般的诉讼离婚当中,法官会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五个方面考虑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不过,这和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也有很大关系。深圳市律师协会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盈科律师事务所全国婚姻家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杜芹律师认为,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实际上是一个带有主观色彩的判断。但在司法实践中,一方需要用明确的客观证据来证明这一主观判断,而法官在判定感情是否破裂时,又存在自由裁量的空间,“同样的证据,这个法官可以判离,换一个可能就不行了。”
 
张荆也提到,大多数情况下,法官是按照法律规定秉公执法的,但遇到一些有争议或冲突案件时,比如一方不同意离婚,为了考虑工作的便利性和职业风险系数,法官可能会任性行使自由裁量权,轻易判定不离婚,进而将问题推给了当事人。
 
《民法典》中新增“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的规定,前述两起案件,因为男方坚决不离婚,或有和好意愿,法官认为无法证明夫妻感情不和,但在《民法典》实施后,只要证明法院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满一年,再次提起离婚时,就已明确符合判决离婚的条件,这种情况下,法院就必须准予离婚。(节选自《中国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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