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洞百出的“信息公开告知书”网上疯传!涉事单位最新通报:道歉并追责
5月15日上午,一份加了红头的《信息公开申请告知书》在网上被疯传。这份红头文件不仅用句重复,且落款和内容自相矛盾。当天下午,长沙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发出通报回应,文件属实,并已经启动问责程序。
极目新闻记者看到,这份文件的抬头是“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文件内容,今年4月29日,有市民提出申请公开长沙市岳麓区钰龙天下小区整体及各地块历次规划条件修改或变更的详情。
根据文件的回复,该机关并未检索到钰龙天下小区的相关情况,并称“本机关不是您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还把这句话写了两遍。
同时,文件里还写到:“建议您向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信息公开”。然而,文件的落款和印章正是“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既说自己不是信息公开的主体,又让市民找自己,这就让人摸不着头脑了。不少网友表示,第一次看到这么不负责任的“红头文件”。
极目新闻记者联系上提出该申请的长沙钰龙天下小区的业主,该业主表示,因为想知道小区未开发地块的规划情况,所以上个月提出了相关申请,“对方已经在处理了。”
极目新闻记者多次拨打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15日下午,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官网上发布通报回应称,这份红头《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系长沙一楼盘业主向湘江新区国土规划局申请信息公开,由湘江新区国土规划局于5月13日制作和出具。
根据市局授权,湘江新区国土规划局以市局名义并使用“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专用章”等公章办理信息公开等工作。
通报称,本次办理过程中,经办人和相关责任人工作不细致、不认真,出现严重工作失误,导致答复内容与答复主体自相矛盾、文字重复等严重错误,暴露出服务意识淡薄、工作责任心不强的突出问题,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
目前,该局向信息公开申请人、向关心和爱护长沙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社会各界真诚地道歉。同时,对相应责任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将按照纪律要求,启动问责程序。
该局已经与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了沟通,后续将向申请人补充提供相关信息,并送达申请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经2007年1月17日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从基本原则、公开的范围、公开的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方面进行明确的规定。是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法规,是一部政府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法律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更加有效地防治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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