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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钢、吴梦恬:在线仲裁的正当程序考量

民主与法制时报 仲裁法一本通 2022-03-20

在线仲裁的正当程序考量

王钢 吴梦恬

西北大学法学院

《民主与法制时报》2021年2月3日第2版






在线仲裁,又称网上仲裁,是一种以互联网技术作为媒介和依托的现代化商事仲裁模式。虽然由于网络手段介入的程度不同而有所区别,但是在线仲裁模式会在总体上呈现出某些共同特点。其在实践中除了展现出更加高效、便捷的特点之外,也会对传统仲裁程序的正当性提出挑战。一、仲裁正当程序的基本内涵正当程序主要着眼于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中的程序权利和利益。仲裁在本质上虽然属于契约性争议解决方式,但是仲裁实践仍然遵循正当程序这一底线要求。仲裁是否公正,不单体现在仲裁裁决的结果层面,还需保证仲裁程序的正当性。仲裁程序正当与否,直接影响到仲裁裁决中当事人实体权利的实现。《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第18 条规定,各方当事人都应当被平等、公正对待,各方当事人都享有充分陈述案情的机会和权利。考察仲裁立法及有关规则可以发现,正当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个大的方面:一是仲裁程序各个环节中的适当通知,二是保证各方当事人的陈述权利实现。且这两方面的基本要求不仅是对传统仲裁程序而言的,网上仲裁程序也应对此有所考量。如2017 年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关于网上争议解决的技术指引》也以公正、公平和正当程序为基本要求。正当程序原则的第一项内涵是对仲裁程序中关乎各方当事人利益的重要环节给予双方当事人适当、有效的通知。因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在程序中被实际给予充分的通知,双方当事人才能进一步行使其陈述权。通知当事人的方式要灵活有效,要确保双方当事人获悉或者以促进当事人之间合意的方式进行通知。具体到网上仲裁程序方面,需要考量在网络环境中如何有效完成这一环节,通常会涉及网络环境下信息传输问题等。正当程序原则的第二项内涵是保证各方当事人陈述权利的实现。它包含平等听证和公平审理。其中,平等听证首先要求给予各方当事人实际的听证机会。《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第17 条第1 款规定:仲裁庭可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进行仲裁,但须平等对待各方当事人,并在仲裁程序适当阶段给予每一方当事人陈述案情的合理机会。仲裁庭行使裁量权时,程序的进行应避免不必要延迟和费用,并为解决当事人争议提供公平有效的程序。虽然不同于传统仲裁程序,网上仲裁需要在网络环境下进行,但也应对正当程序有所要求。比如平等听证要求网上仲裁程序中的当事人拥有同等条件的技术配备以及相应的网络基本知识和技能。只有保证双方当事人处于一个平等且公平的条件下参与网上仲裁程序,才能确保网上仲裁程序公平有序进行。总而言之,作为一种特殊的仲裁方式,网上仲裁必须满足仲裁程序的原则性要求。只有符合程序正当性的网上仲裁裁决,才能被现行仲裁法律制度认可,其纠纷解决的方式,也才能被当事人接受和进一步进行推广。二、在线仲裁对程序正当性的影响传统仲裁和网上仲裁的区别在于仲裁进行的场所以及信息传递、交换方式和载体不同。和传统仲裁相比,网上仲裁是一种依附于网络空间和网络技术的仲裁,具有高效率、便捷性等优点,但正是因为网上仲裁这种依附于虚拟技术的高效性特征,引发了对于网上仲裁是否符合正当程序原则的思考。首先是高效性与正当性的平衡。方便和快捷是网上仲裁的显著特点,例如《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程序规则》第37 条规定:“如无特殊情形,专家组应于成立后14 日内就所涉域名争议作出裁决,并将裁决书提交域名争议解决机构。”《广州仲裁委员会网络仲裁规则》第26 条第1 款规定:“仲裁庭应当自组成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裁决。”一般而言,网上仲裁处理的纠纷多涉案金额较小或者当事人希望快速处理相关纠纷。因此,只要双方当事人同意,就可以选择网上仲裁方式快速解决有关纠纷。需要注意的是,虽然网上仲裁的仲裁场所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物理空间而是虚拟的网络空间,但在证据传递、交换和信息处理等方面,依然要坚持传统仲裁的程序正当性原则。因此,它需要网上仲裁在追求效率与公平之间保持一定的平衡。其次,虚拟性对正当程序的挑战。网上仲裁程序虽然在虚拟的网络空间进行,但这种虚拟性并不必然导致该类仲裁程序脱离法律监管。在网上仲裁中,虽然当事人通过网络将对争议事项裁决的权力交给了网络另一端的中立第三方,当事人并不能像传统仲裁程序那样亲身检视和验证,甚至有时也不能保证坐在网络另一端的裁决者是他们合意所选择的仲裁者,但实践中已经通过强化在线仲裁流程管理,使得网上仲裁保持了良好的公正性。例如,深圳国际仲裁院在其“云上仲裁”程序中提供给当事人一个仲裁院名册。该名册通过专业特长、居住地域等方面对仲裁员予以划分,供不同需求的当事人挑选。虽然网上仲裁将程序虚拟化,但由于名册中对每一位仲裁员的居住地都作了明确标注,当事人选择仲裁员时可以适当考虑地域因素。此外,该机构还对所有网络仲裁员的身份进行核实登记,并要求每位仲裁员通过密码认证进入个人办案程序中。这既保障了网上仲裁的公正性,也有利于消除人们对网络仲裁员身份的不信任感。综上,在商事仲裁实践中,正当程序事实上赋予了当事人以下三项权利:被平等对待的权利、在足够的时间内得到通知的权利、公平地发表意见的权利。正当程序原则赋予双方当事人平等待遇和公平听证的基本程序性权利,要求仲裁员坚持公正性、独立性。违反正当程序原则,将会使仲裁丧失其合法性。这不仅适用于传统的线下仲裁,也适用于新兴的在线仲裁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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