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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律师博物馆揭牌 | 在这里,读懂百年中国律师

2017-06-01 法治周末 法治周末

法治周末记者 武杰


搞现代化建设要有30万律师,邓小平同志早年间的一句话,经过30多年的发展,如今终于成为现实。目前全国律师事务所已由改革开放之初的70多家增加到2.5万家,律师也由200多人发展到30多万人。

从清末1906年,由沈家本、伍廷芳主持的《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引入律师制度,1912年《中华民国律师暂行章程》颁布开始,中国律师已走过百年的历程。百年来,律师制度随着中国社会的民主化进程起伏前行,一代又一代律师,用自己的才华和智慧,书写了中国司法现代化和市场经济法制化的篇章。这期间有辉煌,也有落寞,有自豪,也有迷茫,有赞誉,也有诋毁,有光荣也有悲哀。

5月18日是国际博物馆日,国际博物馆协会将今年的主题确定为“博物馆与有争议的历史:博物馆讲述难以言说的历史”。中国律师的发展历史似乎正是这一主题的鲜明体现。

为了完整地展现中国律师的发展历程,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院长徐建、中国法学会《民主与法制》总编辑刘桂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原会长宋建中发起成立中国律师博物馆。5月18日下午,中国律师博物馆召开博物馆筹备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邀请博物馆界、法律界、文化界和传媒界的专业人士为中国律师博物馆启动仪式揭牌。

他们希望通过翔实的历史文献和珍贵实物,回顾和梳理中国律师走过的心路历程,为社会公众了解认识律师的价值,为律师界同仁了解中国律师行业的发展历程,提供借鉴。


谁为律师记录历史


“其实现在已经有些晚了。”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的过程中,律师宋建中多次表达了这种遗憾。

1979年,刑诉法立法,同年12月9日,司法部发出了《关于律师工作的通知》,宣布恢复律师制度。26岁的宋建中就是在这个时候踏入了律师行业,“当时我才20多岁,我们的老师已经五六十岁。律师制度恢复之后,一批非常优秀的律师又回到了这个队伍当中。现在说来,我们的第一代律师很多已经去世了,一些在世的,年龄也已经很大了。现在应该抢时间了,否则中国律师历史,有一段会是缺失的”。

如今,宋建中已经做了38年的律师,她深知律师在一个国家的法治进程当中的作用,“这个时候我们要抓紧时间,动员各地的律师,增加他们的积极性,挖掘历史。把这些宝贵的历史收集起来,通过博物馆的方式保留,让以后的年轻律师,甚至一代一代的律师知道这样的一段行业历史”。

中国律师博物馆筹备小组秘书长、瀛和律师机构主任孙在辰说,建一个中国律师博物馆,其实从去年就开始做了。他们了解到,中国有法院博物馆、检察院博物馆、警察博物馆,但是却没有律师博物馆。律师文化作为社会文化的一部分,在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博物馆作为沉淀律师文化的重要载体,必将在这方面产生重要的意义。

今年上半年,连续几起律师因为积劳成疾猝死,甚至有律师直接在法庭上去世的事件更让孙在辰触动,“中国律师行业的发展是非常坎坷,非常艰难的,在这个行业,有许多非常优秀的律师,是法治社会发展坚定的支持者和促进者,应该被记录”。

2016年6月1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六届、第七届会长于宁逝世,让许多人感慨,然而纪念文章零零散散,最后法律出版社出版了《纪念于宁》,收录了社会各界人士悼念于宁的缅怀文章和多年来各家媒体对于宁的专访和报道等。

没有一个平台可以好好纪念于宁会长的遗憾,在记者采访的过程中也屡次被提起。


律师博物馆启动


2012年,《中华民国律师暂行章程》颁布百年之际,也是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成立的第二年,律师学院就已经创办了中国律师博物馆网。院长徐建希望这个网站可以像律师行业的家族宗祠一样,让律师队伍的30多万人,知道自己从哪里来,到哪里去。无奈的是,由于经费和人手不足,网站并没有像他的预期一样,更新也并不及时,这件事一直让他耿耿于怀。

直到几年前一些同行提起,筹建一个律师博物馆,线上线下结合,徐建、宋建中、孙在辰、刘桂明等几个人一拍即合,于是有了5月18日的博物馆筹备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当天,各位嘉宾共同为博物馆揭牌,拉开了中国律师博物馆启动的序幕,这也标志着一家属于律师行业的博物馆正式落地。

刘桂明表示,中国的律师,实际上是一个断代史,而博物馆是一种见证历史的平台、象征,中国律师博物馆便是源于抢救中国律师的百年史、挖掘律师制度的断代史、凝固中华律师的发展史。

孙在辰主任在致辞中阐述此次博物馆启动仪式的意义,他表示,设立中国律师博物馆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将对律师行业深具历史价值,并希望能够从全国各地乃至世界各地收集各种视频、音频、影像资料,汇聚力量把中国律师博物馆真正落到实处。

刘桂明希望未来的“中国律师博物馆”能够成为:一是展现律界风云人物的平台;二是寻找百年历史物件的枢纽;三是回顾法律事件活动的场所;四是检索历史案件渊源的资料;五是研究律师文化遗产的作品;六是解读中华法律制度的课堂。

在共建“中国律师博物馆”的倡议书中,筹备小组写到,中国律师业的当下和未来,取决于律师对自己生存根本的清楚意识。如何与宏观层面认识和要求相契合,还需要吾辈不懈努力。

筹备小组期望史学专家、律师制度研究工作者、广大律师同仁及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可以提供可供收藏和展示的中国律师的史料、文物,实物资料和提供照片并附说明。并承诺在馆中展示的展品,均会注明提供者姓名。

因为筹备小组的成员本职工作繁忙,但是对于这份额外的工作,没有人表示负累。筹备小组也提到,现在的中国律师博物馆是纯公益的民间行为,如果有一天官方愿意做这样一个中国律师博物馆,他们也会把掌握的情况、资料以及小组认为可以参考的建议,转交给负责部门。

因为博物馆可以看到过去,也只有看到过去才能看到未来,律师行业亦是如此。


百年历史的辉煌


1921年,中国共产党建党时的12位代表中就有一位律师,他的名字叫董必武。当时武汉党小组的3个党员都是律师,律师事务所就是共产党的秘密联络点。“二·七大罢工”的领导人之一,施洋大律师,是20世纪初期中国工人阶级的第一位大律师,他多次领导工人阶级罢工,争取合理权益,最后被反动派残酷杀害。

发生在抗日战争前夕的“七君子案”,沈钧儒等人因组织“救国会”、奔走抗日并组织罢工后援会而入狱,7个人中律师就占了4个(沈钧儒、沙千里、史良、王造时),为他们7人辩护的律师团更是一个庞大的阵容,21名律师皆一时之选,包括张耀曾、李肇甫、陈志皋、江庸、汪有龄、江一平、刘崇佑、张志让等,当年中国律师界的精华几乎倾巢而出。

说起律师在中国历史上的贡献,徐建如数家珍,“中国共产党在二大决议中就把律师作为统一战线的重要力量。陈独秀、陈延年、周恩来、任弼时、陈赓、廖承志等共产党人被捕,都是章士钊、吴凯声、刘仁静等律师辩护获释的”。

吴凯声是上海律师公会重要成员,法国里昂大学法学博士,第一位在法租界会审公廨出庭的中国律师。1926年发生的日本水手打死人力车夫陈阿堂一案,吴挺身而出,提供法律援助,从而闻名上海。

不仅如此,律师中不乏佼佼者,建国后第一位司法部长史良律师,第一位最高法院长沈钧儒律师,四人帮辩护组长张思之律师,恢复律师制度后取得001号执照、后任中央政法委书记的任建新律师,取得002号执照、中国知识产权创始人的柳谷书律师,柳谷书还是联想集团柳传志的父亲。还有全国律协老会长任继圣律师,86岁还到斯得哥尔莫当仲载员,到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讲课。

当时创办中国律师博物馆网,徐建曾经邀请任建新为网站题词,在我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时,司法部按照申请先后顺序批准的中国第一批律师名单上,任建新获得了中国第1号律师的雅号。这位手握001号律师证的老人虽然早已经不再以律师身份工作,但听说是为律师博物馆题词时,十分高兴,即使手已经不受控的颤抖,依旧有力地写下了“中国律师博物馆”几个大字。

徐建认为,如果没有律师的存在,中共党史就得重写。即使如此,在中国律师短短的百年历史中,依旧充满坎坷。


律师的身份越来越清晰,也越来越重要


在古装电视剧中,我们常常看到有替打官司的人出主意、写状纸为职业的人,这类人被称为讼师。

由于辩护在中国古代并不具备法律程序上的正当性,所以讼师在中国古代的为政者或法律的视野中一般都不具备“良好”的形象,往往被视为添乱者与社会麻烦制造者。这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对讼师存在价值的基本定位。

对于讼师的形象,梁治平在《法意与人情》中写到:“在传统的社会里面,讼师素来受人轻贱,他们的形象……是贪婪、冷酷、狡黠、奸诈的,最善于播弄是非,颠倒黑白,捏词辨饰,渔人之利。”

可见,在古代,讼师虽然承担着律师的责任,却并不受人待见。而今日我们提到的律师,也早已是不同的概念。孙在辰说,中国律师是个舶来品,并非土生土长的讼师。而现代律师制度在中国也曾经屡次遭遇“水土不服”。

新中国成立后开始模仿苏联,重建律师制度,培养自己的人民辩护人。1954年宪法中,规定“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从1954年到1957年是新中国律师的萌芽时代,那个时候北京、天津、上海、沈阳都在试行推广律师事务所,当时全国有将近3000名律师,19个省(市)成立律师协会,有817家法律顾问处。

然而,在开始组织起草《律师暂行条例》时,“反右运动”爆发。徐建介绍,当时大部分的律师被打成“右派”,只有几位律师因为要为外国人处理法律事务而得以保留,进入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法律顾问处工作。当时任建新担任部长,副部长是柳谷书,这也是001号和002号律师证产生的原因。

1979年9月,司法部恢复重建。1979年12月9日,司法部发出了《关于律师工作的通知》,明确宣布恢复律师制度。那也是宋建中开始律师生涯的时间。她记得,当时的律师是具有公职身份的,是拿工资的国家干部,律师事务所是事业单位。

刘桂明曾经在介绍这段历史时说道:“法律顾问处属于行政单位,最初的律所也是事业单位,当时律师被界定为国家法律工作者,有行政编制和级别,拿国家工资,甚至一些地方律师还可以穿警服、带手铐、配枪支。这些计划经济的痕迹,对于当时律师和律所的发展却是必须的。那时候的律师与公检法人员之间更像法律职业共同体。”

在宋建中的经验里,当时大家对于律师的需求是非常大的,也非常尊重律师。“当时‘文革’刚结束,产生了许多冤假错案,社会对律师制度是非常渴望的,希望受到法律的保护,而当时的律师收费是非常低的,十块八块甚至不收费。那个时候的律师就是这样的,没有收入也要做,把这当作一种国家使命。老一代律师觉得这是体现他们价值的一个大舞台,他们办的每一个案子都非常精彩,像艺术作品一样。这是一种奉献精神,也是展示自己作为律师,在这个国家和民族的法治进程当中的价值作用。”

随后,根据1996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条的规定,律师被定位为“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从立法上实现律师的性质由“国家公务性”向“社会化”的定位转型。

1997年,律师事务所被定位为“社会中介组织”。自2000年起,所有的国资律师事务所开始实行与市场接轨的脱钩改制,成立合伙所,走向市场。随着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的变化,我国律师的定位逐渐实现了向民间化的回归。

在这个过程中,宋建中感受到律师的身份越来越清晰,也越来越重要,无论是推进中国立法进程,还是资本市场的发展,亦或是维护公平正义,保证案件质量,推动公益事业等方面,律师都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而中国律师博物馆则是为了给30多万律师一个平台,让他们在这里找到归属感、获得感。这里不仅记载律师行业的历史,也书写律师行业新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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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整理:李含 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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